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家庭成员之间答辩状 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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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小OO
时间:2024-07-25 20:28:27
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家庭成员之间答辩状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家庭成员之间的答辩状应包含答辩人,答辩事实,其中答辩事实中应包含补偿费用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最后要写明答辩人,落款和敬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导读法律分析。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家庭成员之间的答辩状应包含答辩人,答辩事实,其中答辩事实中应包含补偿费用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最后要写明答辩人,落款和敬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法律分析:
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家庭成员之间的答辩状应包含答辩人,答辩事实,其中答辩事实中应包含补偿费用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最后要写明答辩人,落款和敬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二条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家庭成员之间答辩状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家庭成员之间的答辩状应包含答辩人,答辩事实,其中答辩事实中应包含补偿费用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最后要写明答辩人,落款和敬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