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温州失业保险接续办理手续的步骤和依据。申请人需向温州市服务窗口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窗口接收材料并受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办理完结。温州失业保险接续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
法律分析
一、关于温州失业保险接续办理手续的步骤:
1. 申请人向温州市服务窗口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 窗口接收材料并受理;
3. 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4. 办理完结。
二、温州失业保险接续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五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2、《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第二十三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
拓展延伸
温州失业保险接续流程是怎样的?
失业保险是保障劳动者失业期间基本生活的重要社会保险制度。在温州地区,失业保险接续流程是怎样的呢?
首先,失业人员需要到原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解除手续,并领取失业保险金。接着,失业人员需要到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接续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如身份证、失业证等。
在办理失业保险关系接续手续时,失业人员需要填写《失业保险关系接续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审核通过后,会为失业人员办理失业保险关系接续手续,并发放新的失业保险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失业人员办理失业保险关系接续手续时,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失业证、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失业保险待遇领取凭证等证明材料,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同时,失业人员还需要在办理失业保险关系接续手续时,确认原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和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均为有效经办机构,以免出现无法办理接续手续的情况。
总之,温州失业保险接续流程较为简单,但需要注意相关材料的准备和确认。在办理失业保险关系接续手续时,失业人员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失业证、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失业保险待遇领取凭证等证明材料,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
结语
温州失业保险接续办理的步骤简单明了,申请人只需向温州市服务窗口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窗口接收材料并受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办理完结即可。温州失业保险接续办理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五十二条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