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资诈骗罪如何认定主观要件?的法律问题,
一、集资诈骗罪如何认定主观要件?
1、集资诈骗罪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集资诈骗罪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将非法聚集的资金据为己有的目的。所谓据为己有,既包括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置于非法集资的个人控制之下,也包括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置于本单位的控制之下。在通常情况下,这种目的具体表现为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的所有权转归自己所有、或任意挥霍,或占有资金后携款潜逃等。
2、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其行为属于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1)集资后携带集资款潜逃的;
(2)未将集资款按约定用途使用,而是擅自挥霍、滥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4)向集资者允诺到期支付超过银行同期最高浮动利率50%以上的高回报率的。
二、诈骗罪与集资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
诈骗罪与集资诈骗罪的区别包括侵犯的客体不同、侵犯的对象不同、客观方面不同等。
1、侵犯的客体不同
前罪侵犯的客体则是单一客体,即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后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侵犯了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侵犯的对象不同
前罪侵犯的对象是某一特定人或单位的公私财物;而后罪侵犯的对象则是社会不特定公众或单位的资金;
3、客观方面不同
前罪虽是公开进行诈骗活动但行为人一般在较小的范围内对某一特定的人或单位,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进行;而后罪则是采用大张旗鼓、规模较大、公开的方式,有的甚至运用新闻媒体大造舆论,并以高回报、高利率为诱饵,以便让更多的公众或单位上当受骗;
4、诈骗数额不同
前罪的数额一般都比后罪的数额小,从而两罪的起刑点有较大的差异,前罪的起刑点比后罪的起刑点低;
5、犯罪主体不同
前罪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属于单一主体;而后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属于复杂主体。
单位若是想要实施集资行为,需要向相关国家部门提出申请。申请被批准后,可以实施集资行为,获得了他人的资金之后,需要将资金用于特定的用途,若是违反了相关规定,那么单位实施的集资行为,就属于非法集资行为,若是集资行为造成的后果严重,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涉嫌犯了集资诈骗罪。
相关内容: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可以说集资诈骗罪是诈骗犯罪的一种,但我国却将其单独规定为犯罪。想要了解集资诈骗罪的内容,那么就需要从其构成要件入手。究竟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呢?优律师将在下文中为您做具体介绍。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在现代社会,资金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不可缺少的资源和生产要素。而生产者、经营者自有资金极为有限,因此间社会筹集资金成为一种越来越重要的金融活动。与此同时,一些名为集资、实为诈骗的犯罪行为也开始滋生、蔓延。这种集资诈骗行为采取欺骗手段蒙骗社会公众,不仅造成投资者的经济损失,同时更干扰了金融机构储蓄、贷款等业务的正常进行,破坏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广大投资者对集资活动的过分谨慎,甚至对金融机构进行集资也可能产生不信任感,影响了经济的发展。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本罪行为人在客观方面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必须有非法集资的行为。(1)集资的主体应当是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条件的公司或者其他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2)公司、企业聚集资金的目的。(3)公司、企业募集资金主要通过发行股票、债券或者融资租赁、联营、合资等方式进行,其中发行股票和债券是一种主要的集资方式。(4)公司、企业在资金市场上募集资金的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依本节第200条的规定,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主体。
三、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将非法聚集的资金据为己有的目的。所谓据为己有,既包括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置于非法集资的个人控制之下,也包括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置于本单位的控制之下。在通常情况下,这种目的具体表现为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的所有权转归自己所有、或任意挥霍,或占有资金后携款潜逃等。
集资诈骗行为对社会的危害很大,行为人主观上往往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而,我国《刑法》对集资诈骗犯罪的处罚也是比较严厉的,最高可以判处行为人死刑。更多集资诈骗方面的知识,欢迎你到优律师网站进行详细了解。
如何认定集资诈骗罪
集资诈骗罪应从如下几方面进行认定:1、客体要件集资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在现代社会,资金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不可缺少的资源和生产要素。而生产者、形式经营者自有资金极为有限,因此间社会筹集资金成为一种越来越重要的金融活动。与此同时,一些名为集资、实为诈骗的犯罪行为也开始滋生、蔓延。这种集资诈骗形式行为采取欺骗手段蒙骗社会公众,不仅造成投资者的经济损失,同时更干扰了金融机构储蓄、贷款等业务的正常进行,破坏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广大投资者对集资形式活动的过分谨慎,甚至对金融机构进行集资也可能产生不信任感,影响了经济的发展。2、客观要件集资诈骗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行为人在客观方面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必须有非法集资的行为。(1)集资的主体应当是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条件的公司或者其他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2)公司、企业聚集资金的目的。(3)公司、企业募集资金主要通过发行股票、债券或者融资租赁、联营、合资等方式进行,其中发行股票和债券是一种主要的集资方式。(4)公司、企业在资金市场上募集资金的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3、主体要件集资诈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集资诈骗罪,单位也可以成为集资诈骗罪主体。4、主观要件集资诈骗罪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将非法聚集的资金据为己有的目的。所谓据为己有,既包括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置于非法集形式资的个人控制之下,也包括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置于本单位的控制之下。在通常情况下,这种目的具体表现为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的所有权转归自己所有、或任意挥霍,形式或占有资金后携款潜逃等。
怎样认定集资诈骗罪的犯罪数额,集资诈骗罪如何认定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集资诈骗罪的犯罪数额符合下列规定的,应于立案:
1.个人集资诈骗的,数额在十万元以上;
2.单位集资诈骗的,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十九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集资诈骗罪入罪数额如何认定
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集资诈骗的数额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应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广告费、中介费、手续费、回扣,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不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归还可予折抵本金以外,应当计入诈骗数额。
集资诈骗罪如何应诉?
集资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如何认定集资诈骗数额
1、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2、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3、集资诈骗的数额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应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广告费、中介费、手续费、回扣,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不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归还可予折抵本金以外,应当计入诈骗数额。 该内容由 王丽梅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