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是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其职务行为即为法人行为,对外代表法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包括民事行为能力、户口、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等。法人终止指法人资格的丧失,可以是撤销、解散、破产等原因导致。法人终止时需要进行清算,并停止范围外的活动。
法律分析
一、法定代表人的职务是什么
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我国法律实行单一法定代表人制,一般认为法人的正职行政负责人为其惟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与公司法人在内部关系上也往往是劳动合同关系,故法定代表人属于雇员范畴。但对外关系上,法定代表人对外以法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时,其与法人之间并非代理关系,而是代表关系,且其代表职权来自法律的明确授权,故不另需法人的授权委托书。是故,法定代表人对外的职务行为即为法人行为,其后果由法人承担。并且,法人不得以对法定代表人的内部职权限制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
法定代表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企业所在地正式户口或临时户口;
3、具有管理企业的能力和有关的专业知识;
4、从事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5、产生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和企业章程的规定;
6、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文件。
三、法人终止是什么意思
法人终止,是指法人资格的丧失。法人终止的方与法人设立的方式相关联,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依照法律、法令或者主管机关的命令撤销;
(2)解散。包括因设立法人的任务已经完成而解散;经职工(社员、会员)大会或者代表大会决议,并经主管机关批准解散;因法人的行为严重违反法律、法令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经主管机关命令或者人民法院判决宣告解散;
(3)企业法人依法宣告破产企业法人经营恶化无法继续经营或者因资不抵债无力支付、停止支付而依法宣告破产;
(4)因其他原因撤销或者解散。设立时进行登记的法人,终止时也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法人终止,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停止清算范围外的活动。
结语
法定代表人是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在内部关系上,法定代表人属于雇员范畴,但在对外关系上,其以法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时是代表关系。法定代表人对外的职务行为即为法人行为,其后果由法人承担。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包括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相关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从事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等条件。法人终止是指法人资格的丧失,可以由法律、法令、主管机关的命令撤销,也可以通过解散、宣告破产等方式实现。在法人终止时,应依法进行清算并办理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修订):第八章 重整 第一节 重整申请和重整期间 第七十四条 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可以聘任债务人的经营管理人员负责营业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修订):第八章 重整 第一节 重整申请和重整期间 第七十三条 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依照本法规定已接管债务人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本法规定的管理人的职权由债务人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九章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