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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医保跨省报销比例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26 03:4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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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医保跨省报销比例

法律主观。跨省医保报销比例是70%到95%;贵重药品、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按70%报销;乙类药品按80%。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报88%;3000-5000元报90%;5000-10000元报92%;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报95%。法律客观。《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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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法律主观。跨省医保报销比例是70%到95%;贵重药品、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按70%报销;乙类药品按80%。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报88%;3000-5000元报90%;5000-10000元报92%;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报95%。法律客观。《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法律主观:

跨省医保报销比例是70%到95%;贵重药品、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按70%报销;乙类药品按80%。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报88%;3000-5000元报90%;5000-10000元报92%;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报95%。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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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医保跨省报销比例

法律主观。跨省医保报销比例是70%到95%;贵重药品、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按70%报销;乙类药品按80%。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报88%;3000-5000元报90%;5000-10000元报92%;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报95%。法律客观。《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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