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止付通知书的效力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26 03:34:05
法院止付通知书的效力
法律分析。失票人挂失止付应当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并签章。挂失止付通知书应当记载以下事项: 1、票据丧失的时间和事由 2、票据种类、号码、金额、出票日期、付款日期、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 3、挂失止付人的名称、营业场所或者住所以及联系方法。二、付款人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之日起12日内没有收到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书的,自第 13 日起,挂失止付通知书失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十五条 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三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导读法律分析。失票人挂失止付应当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并签章。挂失止付通知书应当记载以下事项: 1、票据丧失的时间和事由 2、票据种类、号码、金额、出票日期、付款日期、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 3、挂失止付人的名称、营业场所或者住所以及联系方法。二、付款人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之日起12日内没有收到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书的,自第 13 日起,挂失止付通知书失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十五条 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三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失票人挂失止付应当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并签章。挂失止付通知书应当记载以下事项: 1、票据丧失的时间和事由 2、票据种类、号码、金额、出票日期、付款日期、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 3、挂失止付人的名称、营业场所或者住所以及联系方法。 二、付款人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之日起12日内没有收到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书的,自第 13 日起,挂失止付通知书失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十五条 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三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止付通知书的效力
法律分析。失票人挂失止付应当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并签章。挂失止付通知书应当记载以下事项: 1、票据丧失的时间和事由 2、票据种类、号码、金额、出票日期、付款日期、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 3、挂失止付人的名称、营业场所或者住所以及联系方法。二、付款人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之日起12日内没有收到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书的,自第 13 日起,挂失止付通知书失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十五条 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三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