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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生育保险如何报销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26 03:2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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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生育保险如何报销

法律分析:生育保险报销流程主要如下:1、女职工怀孕、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男方应向用人单位申请,然后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请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2、工作人员受理批准后,必须出具医疗证明。3、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应携带申请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提交相关证件,然后办理待遇结算。4、最后,工作人员受理批准后,开始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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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法律分析:生育保险报销流程主要如下:1、女职工怀孕、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男方应向用人单位申请,然后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请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2、工作人员受理批准后,必须出具医疗证明。3、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应携带申请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提交相关证件,然后办理待遇结算。4、最后,工作人员受理批准后,开始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法律分析:生育保险报销流程主要如下:

1、女职工怀孕、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男方应向用人单位申请,然后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请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批准后,必须出具医疗证明;

3、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应携带申请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提交相关证件,然后办理待遇结算;

4、最后,工作人员受理批准后,开始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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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生育保险如何报销

法律分析:生育保险报销流程主要如下:1、女职工怀孕、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男方应向用人单位申请,然后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请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2、工作人员受理批准后,必须出具医疗证明。3、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应携带申请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提交相关证件,然后办理待遇结算。4、最后,工作人员受理批准后,开始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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