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参保人办理生育保险报销的时限和条件,以及失业人员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相关规定。还详细介绍了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方式和流程,包括办理生育就医确认、提交所需资料、现场结算或生育后一年内办理等流程。
法律分析
参保人办理生育保险报销的时限为:如果在生育时已经累计参保满12个月,那么应在分娩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一年内办理;如果生育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2个月,那么应在累计参保满12个月后的一年内办理。
问:用人单位未垫付生育津贴的,职工本人可以申请生育津贴吗?
答: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客观原因或者无正当理由未垫付生育津贴的,职工本人可以在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结束后1年内,直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问:失业人员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
答:职工失业前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其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符合本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覆盖范围
参保人群从以往的医疗保险参保人,进一步扩大到全市户籍城乡居民。
生育医疗费
按实际医疗费用核付,只要符合规定,将得到100%报销,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
生育津贴
女职工月均工资/30×产假天数,例如女职工所在单位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她顺产休了98天的产假,那么她将获得5000元/30×98天=16333.33元津贴。
实操指南
怀孕后就要前往计生部门登记确认
按照生育保险新制度有关规定,生育保险参保人应按要求及时申报登记人口计生信息,并接受计生技术服务管理,才能申请相关生育保险待遇。因此,市社保局提醒女性参保人,在确认怀孕后,要到所属镇街计生部门办理计生登记,然后再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生育就医确认。
只有办理就医确认手续后按要求就医,才可享受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如果未按规定就医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先垫付。之后在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的规定时间内,持所需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生育保险医疗费用补贴。其待遇标准按照市内同级医院结算标准或标准的70%-50%,不足标准的据实支付,超出标准的部分不予支付。
办理条件与流程
办理条件与人员范围:①生育保险累计参保缴费满1年以上;②已按规定在东莞市内户籍所在地(流动人口为现居住地)计生部门办理生育登记手续且生育登记信息已传输至我市社保部门;③办理生育就医确认业务时正常参保缴费。
办理地点:参保人拟确认的定点医疗机构。
所需资料:①《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报表》(在拟确认医院现场领取填写);②《母子保健手册》首页及产前检查记录页(或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预产期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④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⑤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计划生育服务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本省户籍的参保人不需要提供此项)。
以上②-⑤资料核实原件存留复印件。
办理流程:参保人到拟确认的定点医疗机构提交相关申报资料,申报资料完整无误并通过社保卡密码验证的,就医确认即时生效。
市社保局提醒:生育就医确认生效前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及生育就医确认生效后非急诊、抢救,在已确认的定点医疗机构外产前检查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均不予支付。
报销方式
现场结算或生育后一年内到社保部门办理
今后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也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是医院现场报销。参保人只要在东莞市计生部门办理生育登记手续,并且生育登记信息已传输至社保部门,就可凭《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报表》(在拟确认医院现场领取填写)、《母子保健手册》等资料,在拟确认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就医确认手续,资料无误并通过社保卡密码验证的,就医确认即时生效。
参保人办理就医确认后,其在已确认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产前检查、生育的医疗费用,可在定点医疗机构现场结算报销。生育就医确认生效后,参保人在已确认的定点医疗机构产检或生育的,须主动出示身份证、社保卡及《东莞市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报表》第二联,并通过社保卡密码验证后,在定点医疗机构完成生育医疗费用现场结算报销手续,不需再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如果参保人员因下列原因未能在医院现场结算的,可以在生育后一年内或达到享受待遇条件一年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到社保部门办理报销手续时,需要提供《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医疗收费收据原件及诊断证明材料、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等规定的材料(不同类型业务要求提供资料不同,具体可参考社保部门宣传资料或网站相关资料),社保部门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相关待遇核付工作。
拓展延伸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许多国家法律规定的一项重要内容,旨在保障女性在生育过程中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生育保险是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用于生育医疗和计划生育手术等费用的保险。
在申请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时,需要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1.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凭证,包括生育医疗证明、生育保险待遇确认表、发票等。
2.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需要填写《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申请表》,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3.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需要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银行卡等个人信息,以及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申请书。
在生育保险报销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的金额应该与生育保险待遇确认表上所示的金额相符。
2.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的期限应该与生育保险待遇确认表上所示的期限相符。
3.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需要符合国家规定的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和标准。
如果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存在违规行为,可能会导致生育医疗费用无法及时、准确地报销,给女性生育带来一定的困难。因此,对于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应该加强监管和管理,规范操作流程,确保生育医疗费用的及时、准确报销,为女性生育提供更好的保障。
结语
根据所提供的信息,参保人办理生育保险报销的时限为:如果在生育时已经累计参保满12个月,那么应在分娩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一年内办理;如果生育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2个月,那么应在累计参保满12个月后的一年内办理。同时,用人单位未垫付生育津贴的,职工本人可以申请生育津贴。此外,失业人员也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章 生 育 保 险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