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且未支付工资,可凭劳动关系证明资料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及拖欠工资。证明资料包括工作证、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个税完税证明、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保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等。申请仲裁可从第二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离职后一年内有效。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不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寻找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劳动者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只要证明双方之间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劳动者可以从第二个月开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以及被拖欠的工资,从劳动者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拓展延伸
合同纠纷引发的经济损失:如何有效维权?
当遇到合同纠纷引发的经济损失时,要有效维权,以下是一些关键步骤。首先,收集所有与合同有关的证据,包括合同文件、沟通记录和支付凭证。其次,寻求专业法律意见,以了解您的权益和可行的维权途径。然后,与对方进行沟通并尝试解决争议,可以通过书面函件或面谈来表达您的诉求。如果对方不配合,您可以考虑通过调解、仲裁或提起诉讼来解决争议。在整个过程中,与律师保持密切合作,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记住,维权需要耐心和坚持,但通过适当的法律手段,您有机会追回经济损失。
结语
在面对未签订劳动合同且未支付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通过收集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资。这些证明资料可以包括工作证、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个税完税证明等。劳动者可以在入职第二个月开始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同时要求支付被拖欠的工资。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在维权过程中,劳动者应收集证据、寻求法律意见,并与对方进行沟通解决争议,如有需要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与律师密切合作,耐心坚持,有望追回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