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查不到户籍档案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26 06:09:23
派出所查不到户籍档案
法律分析。没有变通的方法,只能注销当事人后办理的户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第六条 每个公民都只能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不允许双重户口。
导读法律分析。没有变通的方法,只能注销当事人后办理的户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第六条 每个公民都只能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不允许双重户口。

法律分析:
没有变通的方法,只能注销当事人后办理的户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六条 每个公民都只能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不允许双重户口。
派出所查不到户籍档案
法律分析。没有变通的方法,只能注销当事人后办理的户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第六条 每个公民都只能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不允许双重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