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是指企业以货币形式直接向职工支付的劳动报酬,一般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来计算具体金额。工作年限的计算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月工资的计算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在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其中包括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和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法律分析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企业以货币形式直接向职工支付的劳动报酬,被称为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一般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来计算具体金额。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工作年限的计算标准: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标准支付。
月工资的计算标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为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本人月平均工资,工资计算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
1、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
2、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应再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3、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4、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半年内按照半个月计算,满半年按照1个月计算。
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八条: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拓展延伸
劳动补偿金是指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因职工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或者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终止劳动合同而应当向职工支付的金钱。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并且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如下:
1. 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 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3.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间,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4.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间,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因此,劳动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用人单位应当依照规定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
结语
经济补偿是指企业以货币形式直接向职工支付的劳动报酬,一般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来计算具体金额。工作年限的计算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资计算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包括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和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内被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相应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