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不愿意或不能出庭的原因很多,比如被告不愿面对原告或不敢面对原告或人在外地不方便出庭等等。但法律允许被告不出庭,但必须委托代理人,并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如果被告没有出庭,又没有提交书面意见,即使委托代理人,人民法院也会缺席判决,这对被告极不利。因此,被告应在开庭之前当面向法院递交书面意见,或对书面意见做公证,由代理律师递交给法庭。
法律分析
离婚案件被告不愿意或不能出庭的原因很多,比如:被告不愿面对原告,或不敢面对原告,或人在外地不方便出庭等等,那么法律是否允许被告不出庭呢?答案是肯定的,但要掌握一定的技巧方能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
《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经传票传唤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根据上述规定,离婚案件的被告可以不出庭,但是必须委托代理人,且被告必须提交书面意见。因为婚姻属人生大事,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十分重视,在司法实践中,都要求被告出具书面的意见,但这还不够完善,法官还要确认书面意见确实是被告出具才行,因此被告应在开庭之前当面向法院递交书面意见,或对书面意见做公证,由代理律师递交给法庭,这样被告可以不再出庭。如果被告没有出庭,又没有提交书面意见,即使委托代理人,人民法院也会按照缺席对待,缺席判决,这样就会对被告极不利。
拓展延伸
被告不出庭如何维护权益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被告应当出庭应诉,否则将影响判决的公正性和被告的权益。那么,如果被告不出庭,如何维护权益呢?
首先,被告应当依法出庭应诉,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但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除外。因此,被告应当出庭应诉,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其次,被告不出庭可能会导致原告的权益受到损害。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被告应当向原告提供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如果被告不出庭,原告可以提供其他证据证明行政行为的事实和理由,但需要经过法院的质证。因此,被告不出庭可能会导致原告的权益受到损害,原告可以依法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被告不出庭可能会影响法院的公正判决。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但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除外。因此,被告不出庭可能会影响法院的公正判决,法院可以依法采取措施维护公正判决。
综上所述,被告不出庭可能会导致原告权益受到损害,原告可以通过依法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会影响法院的公正判决。被告应当依法出庭应诉,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结语
被告不愿意或不能出庭的原因很多,比如被告不愿面对原告或不敢面对原告等等。但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被告可以不出庭,但必须委托代理人,并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如果被告没有出庭,又没有提交书面意见,即使委托代理人,人民法院也会按照缺席对待,缺席判决,这对被告极不利。因此,被告应该在开庭之前当面向法院递交书面意见,或对书面意见做公证,由代理律师递交给法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四章 诉讼参加人 第二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十章 附 则 第一百零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财产保全、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简易程序、执行等,以及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人民法院设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