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议庭审理中,原告被告应当到场,离婚案件除外;代理人可代为出庭。代理人可为律师、亲属、工作人员或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委托代理需提交授权委托书,特殊情况需提交书面意见。代理人有权调查证据,查阅相关材料。法院需认定当事人身份,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
法律分析
一、合议庭审理原告被告到场吗?
合议庭审理原告被告都应当到场,如果委托了代理人的,可由代理人出庭。离婚案件例外,离婚案的原告和被告原则上都应出庭。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第五十九条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于代理人的规定
第六十条诉讼代理人的权限如果变更或者解除,当事人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
第六十一条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查阅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涉及到案件的审理,是需要严格基于上述法律中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处理的,特别是在审理之前还需要由法院对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进行认定,如果不符合审理的条件的,那么是无法进行处理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来进行认定。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合议庭审理中,原告和被告应当到场,除非委托了代理人。离婚案件则原则上要求双方当事人亲自出庭。代理人的选择范围包括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亲属或工作人员,以及社区、单位或相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委托他人代为诉讼时,必须提交授权委托书,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律师和其他代理人有权调查证据并查阅相关材料。离婚案件中,代理人除非不能表达意思,仍应出庭,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需提交书面意见。在审理案件时,需要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并对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进行认定。具体情况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一章 审判组织 第一百八十三条 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由审判员三人或者五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应当是单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三章 简易程序 第一百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案件,可以一次开庭审结并且当庭宣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审判组织 第四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
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