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合同到期不给续约,原承租人有优先承租权,如商场出租给他人,可主张赔偿。优先承租权保护承租人,限制出租人权利,但出租人仍有选择权。承租人有义务合理使用、保管租赁物,按时支付租金,不得擅自改善或转租。《民法典》规定承租人可经出租人同意转租,否则出租人可解除合同。
法律分析
一、商场合同到期不给续约怎么办
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可以优先承租,如果商场在同等条件下出租给别人,你可以主张赔偿。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二、优先承租权对租赁合同中的当事人的影响
(一)对于承租人的影响
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承租人无需就享有优先承租权与出租人另行约定。只要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人即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的权利。一定程度上保护了租赁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的承租人。
(二)对于出租人的影响
对出租人而言,优先承租权成为法定权利,不能约定排除优先承租权的适用,也不能以未约定优先承租权为由主张承租人不享有优先承租权。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出租人的权利。但是,并不意味着出租人在原租赁期限届满后完全丧失了选择承租人的权利,也不意味着承租人能够当然续租,因为优先承租权的行使还需要满足“租赁期限届满”、“同等条件”等前提条件。
三、房屋承租人的义务与责任
(一)合理使用租赁物的义务。承租人应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无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由当事人事后达成补充协议来确定;不能达成协议的,按合同的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应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二)妥善保管租赁物的义务。承租人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妥善保管租赁物,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三)按期支付租金的义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四)不得擅自改善和增设他物的义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和增设他物。
(五)期满返还租赁物的义务。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将租赁物返还出租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对租赁物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商场合同到期后,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这一权利保护了承租人在租赁关系中的利益,同时对出租人的权利也有一定限制。承租人应履行合理使用、保管租赁物、按时支付租金等义务,同时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转租。如出租人违反续约义务,承租人可主张赔偿。综上所述,商场合同到期不给续约,承租人有权要求继续承租或主张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四章 电子商务争议解决 第六十条 电子商务争议可以通过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组织、行业协会或者其他依法成立的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部门投诉,提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二节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第四十六条 除本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服务外,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可以按照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为经营者之间的电子商务提供仓储、物流、支付结算、交收等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为经营者之间的电子商务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采取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不得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章 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第五十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清晰、全面、明确地告知用户订立合同的步骤、注意事项、下载方法等事项,并保证用户能够便利、完整地阅览和下载。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保证用户在提交订单前可以更正输入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