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离职后应当归还单位,但可以继续使用。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个人参加社会保险后,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并领取社会保险卡。社会保险卡是社会保险的凭证,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协议的约定,按照规定为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将社会保险卡交给职工。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办理以下手续:(一)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和经济补偿;(二)尽快向劳动者发放劳动合同解除证明;(三)缴纳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并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综上所述,社保卡在离职后应当归还单位,但可以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