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疗鉴定机构对伤残的认定标准包括:依据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综合判定致残程度等级。鉴定应以损伤治疗后果为依据,客观评价组织器官缺失和功能障碍程度,分别写明各处的致残程度等级。鉴定应在治疗终结或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划分为10个等级,每级致残率相差10%。
法律分析
医疗鉴定机构对于伤残的认定标准一般包括:依据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残疾引起的社会交往和心理因素影响,综合判定致残程度等级。法律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4.1
应以损伤治疗后果或者结局为依据,客观评价组织器官缺失和/或功能障碍程度,科学分析损伤与残疾之间的因果关系,实事求是地进行鉴定。
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致残程度等级者,鉴定意见中应该分别写明各处的致残程度等级。
4.2
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
4.4
本标准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划分为10个等级,从一级(人体致残率100%)到十级(人体致残率10%),每级致残率相差10%。致残程度等级划分依据见附录A。
4.5
依据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残疾引起的社会交往和心理因素影响,综合判定致残程度等级。
拓展延伸
医疗损害伤残鉴定的评估标准及等级划分
医疗损害伤残鉴定的评估标准及等级划分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学专业知识,对因医疗事故或其他原因导致的身体损害和功能障碍进行客观评估的过程。评估标准包括病情诊断、病因分析、临床表现、影像学检查等多个方面,用于判断损害的程度和影响范围。根据评估结果,将损害伤残划分为不同的等级,如轻度、中度、重度等,以便为受害者提供相应的赔偿和救济措施。评估标准及等级划分的目的是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其获得公正的赔偿和精准的医疗救治。
结语
医疗损害伤残鉴定的评估标准及等级划分,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学专业知识,对身体损害和功能障碍进行客观评估的过程。评估标准综合考虑了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功能障碍、医疗护理依赖、社会交往和心理因素等因素,以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通过划分不同等级,可以为受害者提供相应的赔偿和救济措施,保障其合法权益。评估标准及等级划分的目的是保证受害者获得精准的医疗救治和公正的赔偿。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 医疗事故的赔偿 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