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户口一般只能在不改变“非农业”性质的前提下挂靠在农村;户口性质以户口本上的常住人口页注明为准;如果要进行户口“非转农”,必须满足户口原籍地的要求;可以咨询户口原籍地的派出所确认。
户口挂靠在农村一般不能改变户口性质,要进行户口“非转农”需满足要求,可咨询派出所确认。
法律分析
户口一般来说,只能在不改变“非农业”的户口性质的前提下,挂靠在农村;
1,当事人的户口性质,应以户口本上的当事人常住人口页上的户口性质注明(如农业家庭户、非农业家庭户、非农业集体户等)为准;
2,如果当事人要进行户口“非转农”的,必须户口原籍地有相应的,而当事人又符合该的所有要求;
3,当事人具体可以咨询户口原籍地的派出所是否有该,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拓展延伸
城市户口挂在农村,是否可以享受农业户口待遇?
根据我国现行规定,城市户口挂在农村的居民,一般情况下无法享受农业户口待遇。农业户口待遇主要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低保等福利。城市户口在农村挂但并非农业户口,其身份仍属于城市居民,享受的是城市户口相关的社会保障和福利。然而,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和规定,一些地方可能会对此进行一定的特殊规定,因此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当地来确定。建议相关人员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以了解具体的规定和待遇享受情况。
结语
根据我国现行规定,城市户口挂在农村的居民,一般无法享受农业户口待遇。具体情况需根据当地来确定。建议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了解具体规定和待遇享受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