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讲述了敲诈勒索罪中未遂犯的处罚规定。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和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敲诈勒索罪中,数额较大的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分析
涉嫌敲诈勒索罪,40万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形,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未遂犯可以比照主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拓展延伸
敲诈勒索罪未遂判决
敲诈勒索罪未遂判决的法律分析如下: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威胁的手段对他人进行敲诈勒索,使对方给与财物的行为。而敲诈勒索罪未遂则是指在敲诈勒索罪既遂之前,行为人尚未取得财物,或者取得财物的目的尚未完成。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敲诈勒索罪未遂犯应当比照敲诈勒索罪既遂从重或者减轻处罚。而敲诈勒索罪既遂犯则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敲诈勒索罪未遂的审判中,会根据被告人所敲诈勒索的金额、次数、性质以及敲诈勒索的过程等因素,综合评判敲诈勒索罪未遂的罪责和处罚。如果被告人敲诈勒索的金额较大,敲诈勒索的次数较多,或者敲诈勒索的过程较为恶劣,那么敲诈勒索罪未遂的罪责将会被加重。
然而,即使被告人敲诈勒索罪未遂,但如果对方遭受的损失较小,或者被告人取得财物后及时返还或者赔偿,并取得对方谅解,那么敲诈勒索罪未遂的处罚也会相应减轻。
总结,敲诈勒索罪未遂的判决应当根据被告人敲诈勒索的金额、次数、性质以及敲诈勒索的过程等因素综合评判,并依法从重或减轻处罚。
结语
敲诈勒索罪属于数额较大的犯罪行为,对于未遂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和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为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对于敲诈勒索罪未遂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 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三条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足以伪造可进行交易的信用卡,或者足以使他人以信用卡持卡人名义进行交易,涉及信用卡一张以上不满五张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以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定罪处罚;涉及信用卡五张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量巨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