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市不动产首次购买普通住宅的业主所需支付的首付款计算方法包括以下规定:若该家庭为首套房,则最低首付比例为30%。在成都拥有住房且相应限购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在11个住房限购区域,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70%,其他非限购地区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成都公积金主要分为市公积金和省公积金两种情况,其中,成都市的公积金最低首付30%,四川省的公积金最低首付
法律分析
一、成都不动产首次购买普通住宅的业主所需支付的首付款计算方法如下:若该家庭为首套房,则最低首付比例为30%。在成都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限购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在11个住房限购区域,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2、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70%,且贷款最长年限不超过25年;其他非限购地区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3、在成都买房公积金主要分为市公积金和省公积金两种情况,其中,成都市的公积金最低首付30%,四川省的公积金最低首付20%,缴纳四川省公积金的朋友显然更占便宜。
4、在成都个人购买非住宅用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最低50%,公积金不可以贷款。当然如果你经济预算够,首付多付几成都是可以自己决定的。
二、成都市购房新
1、在成都买房,购房人应该有购房所在区户口,或户口不在想要购房的区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2、拥有成都市户口的居民家庭在成都市有1套及以下的自由产权住房,或者成都市户口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成都市户口居民家庭在成都市没有自有产权住房。
3、在成都11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购房人具有该区域户口,或户口不在上述区域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4、在成都市户口家庭在全成都有1套及以下的自有产权住房,或成都市户口成年单身、非成都市户口家庭在成都市范围内没有自有产权住房。
5、在成都市其他区(市)县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成都市户口,如果不是非成都市户口但在成都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也可以。
拓展延伸
成都市近期发布了一项新的购房,旨在稳定房价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该,成都市范围内购房人需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违规者将面临罚款、记入个人信用档案等处罚。
这一的出台,旨在避免过度炒房和投机行为,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同时,这也提醒广大购房人需理性看待房地产市场,遵守法律法规,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从法律层面来看,该符合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法律法规,是合理有效的措施。然而,的实施效果还需要通过实际执行情况来观察。同时,我们也需要更多的相关部门共同努力,共同维护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结语
成都市房地产市场的最新及购买规定是购房人需要了解的重要信息。对于首次购买普通住宅的业主,最低首付款比例有所不同,具体计算方法需根据家庭情况而定。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及11个住房限购区域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较高,而其他非限购地区则相对较低。在成都购买公积金分为市公积金和省公积金两种情况,其中成都市的公积金最低首付30%,而四川省的公积金最低首付20%。此外,购房人应具备购房所在区户口或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的条件,或者在成都市有1套及以下的自由产权住房,或者成都市户口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成都市户口居民家庭在成都市没有自有产权住房。总之,购房人应了解最新及购买规定,以便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购房方式。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 销售代理 第二十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章 广告与合同 第二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