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市针对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并对12个区域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其中,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区南部园区的居民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贷款最长年限不超过25年;其他区域居民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最长年限不超过25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对于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贷款人
法律分析
成都是一个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其中,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南部园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等12个区域已拥有两套及以上(无论是否有贷款或是否结清相应贷款)住房的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而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在成都市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区南部园区,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贷款最长年限不超过25年;在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等11个区域,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最长年限不超过25年。
二、成都市二套房认定标准是什么
1、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2、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
3、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4、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
结语
成都市对于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并对不同区域的家庭提出了不同的认定标准和贷款。对于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在成都市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区南部园区,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贷款最长年限不超过25年;在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等11个区域,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最长年限不超过25年。对于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章 销售条件 第十二条 商品住宅按套销售,不得分割拆零销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 销售代理 第二十六条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商品房销售委托书。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章 销售条件 第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