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企业破产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113条规定,工资是优先清偿的债务之一。优先清偿的顺序是: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普通破产债权。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债务,将按比例分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根据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分析
公司要破产可以要到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拓展延伸
员工权益保障:公司破产后如何追回未支付工资?
在公司破产后,员工追回未支付工资的途径有几种。首先,员工可以通过参与破产清算程序来争取自己的权益。在清算过程中,员工可以向破产管理人提供相关证据和申请,以确保其工资能够得到支付。其次,员工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未支付的工资。这需要员工提供相关证据,如工作合同、工资单等,以证明其工资未被支付。最后,员工还可以尝试与其他债权人合作,共同向破产财产追索债权,以增加追回未支付工资的机会。总之,员工在公司破产后追回未支付工资需要依靠法律程序和证据,同时也需要与其他相关方进行合作。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公司破产后,员工的工资享有优先清偿权。员工可以通过参与破产清算程序、提起诉讼或与其他债权人合作来追回未支付工资。在追索过程中,员工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并依靠法律程序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