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能,户口本不要随意拿给别人使用,户口本是很重要的东西,如果被不法人员得到,很容易造成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