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上户口所需材料包括结婚证、户口本、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和二胎准生证。根据《户口登记条例》,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邻居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户口登记机关可根据需要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公民变更姓名时,未满18岁需由本人或父母、收养人申请变更登记,18岁以上需本人申请变更登记。
法律分析
一、二胎上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二胎上户口需要的材料有:结婚证、户口本、孩子出生医学证明以及二胎准生证。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二、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结语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的规定,二胎上户口需要提供结婚证、户口本、孩子出生医学证明以及二胎准生证等材料。在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可以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同时,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更正时,由户主或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明。公民变更姓名也需要依法办理,未满十八周岁的人由本人或父母、收养人申请变更登记,十八周岁以上的人由本人申请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第三章生育调节第十八条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收养第一节收养关系的成立第一千一百零六条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收养第二节收养的效力第一千一百一十二条养子女可以随养父或者养母的姓氏,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保留原姓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