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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无故扣除劳动者工资应该怎样处理?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25 14:2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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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无故扣除劳动者工资应该怎样处理?

本文介绍了劳动者在遭受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时可以采取的投诉举报或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方式,并且针对用人单位克扣工资的行为,详细阐述了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标准以及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的情形。同时,文章也提到了用人单位代扣劳动者工资的相关规定。整篇文章以《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为依据,以方便劳动者了解自己的权利。法律分析;如果劳动者遭受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他们可以投诉举报,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以用人单位克扣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还需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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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文介绍了劳动者在遭受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时可以采取的投诉举报或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方式,并且针对用人单位克扣工资的行为,详细阐述了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标准以及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的情形。同时,文章也提到了用人单位代扣劳动者工资的相关规定。整篇文章以《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为依据,以方便劳动者了解自己的权利。法律分析;如果劳动者遭受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他们可以投诉举报,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以用人单位克扣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还需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文介绍了劳动者在遭受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时可以采取的投诉举报或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方式,并且针对用人单位克扣工资的行为,详细阐述了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标准以及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的情形。同时,文章也提到了用人单位代扣劳动者工资的相关规定。整篇文章以《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为依据,以方便劳动者了解自己的权利。

法律分析

如果劳动者遭受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他们可以投诉举报,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以用人单位克扣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还需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对于用人单位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行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但是在有些情形下,如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双方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批准的规章制度中规定的;企业工资与经济效率相联系,经济效率下浮导致工资必须下浮的;劳动者请事假的,在这些情形下用人单位减发劳动者的工资,不能视为克扣工资。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拓展延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这一规定,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会受到罚款的处罚。如果逾期不改正,用人单位还将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吊销相关许可证。因此,用人单位克扣工资是违法行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结语

劳动者遭遇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时,可以采取投诉举报或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用人单位若以克扣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但需符合法律规定。若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限期支付,并可加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一条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五条 【劳务派遣中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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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无故扣除劳动者工资应该怎样处理?

本文介绍了劳动者在遭受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时可以采取的投诉举报或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方式,并且针对用人单位克扣工资的行为,详细阐述了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标准以及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的情形。同时,文章也提到了用人单位代扣劳动者工资的相关规定。整篇文章以《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为依据,以方便劳动者了解自己的权利。法律分析;如果劳动者遭受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他们可以投诉举报,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以用人单位克扣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还需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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