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登记的流程需要提交一些必要的材料,如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等,并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申请人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包括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等。受理审查员会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如果审查通过,就会开具相应的通知书或单据。如果不符合受理条件,受理审查员会在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全的全部材料,并出具告知单。接下来,申请
法律分析
首先,申请人需要将相关材料提交给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接着,受理审查员会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如果审查通过,就会开具《受理通知书》或《申请材料接收单》。如果不符合受理条件,受理审查员会在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全的全部材料,并出具告知单。
第二步: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在1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申请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或者会议决议;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审批机关单独批准分公司经营许可经营项目的,公司可以凭分公司的许可经营项目的批准文件、证件申请增加相应经营范围,但应当在申请增加的经营范围后标注(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字样。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结语
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后,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将受理审查员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如果审查通过,申请人将获得《受理通知书》或《申请材料接收单》。如果不符合受理条件,受理审查员将在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全的全部材料,并出具告知单。接下来,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最后,在1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所需材料包括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等七项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二十九条 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二节 股 份 转 让 第一百四十五条 上市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重大诉讼,在每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五节 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第一百二十一条 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