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肢瘫(肌力4级)。
(2)颅盖骨缺损625px2以上。
(3)轻度外伤性癫痫。
(4)脑组织疻发切除术。
(5)颅内异物经手术治疗。
(6)滑车神经、三叉神经、外展神经麻痹。
(7)轻度尿崩症。
(8)瘢痕性秃以达头皮面积50%以上。
(9)面部瘢痕375px2以上,影响容貌。
(10)面部细小斑痕或色素明显改变25%以上,影响容貌。
(11)双侧眉毛完全瘢痕性缺失。
(12)一侧鼻翼缺失或严重畸形。
(13)上唇或下唇缺损1/3以上,或上、下唇缺损累计超过上唇的1/2以上。
(14)一眼低视力2级。
(15)一侧眼睑下垂遮盖全部瞳孔。
(16)双眼睑部分遮盖瞳孔或畸形,影响容貌或功能。
(17)复视伴一眼位偏斜20以上,或眼球内陷5mm以上。
(18)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高眼压。
(19)一耳缺失或畸形80%以上,或双侧耳廓缺失或畸形40%以上。
(20)一耳听力损失71dBHL,或双耳听力损失41dBHL。
一、交通二级伤残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重度智力缺损(智商34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需随时有人帮助才能完成;
2、完全性失语;
3、双眼盲目5级
4、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
5、偏瘫或截瘫(肌力2级以下)。
(二)、头面部损伤致:
1、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4级;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3级以上;
2、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盲目4级以上;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盲目4级以上,另一眼盲目5级;
3、双眼盲目5级;
4、双耳极度听觉障碍伴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或双耳极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严重畸形;
5、全面部瘢痕形成。
(三)、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障碍。
(四)、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障碍。
(五)、胸部损伤致:
1、肺叶切除或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廓畸形,呼吸功能障碍;
2、心功能不全,心功能三级;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二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六)、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
(七)、肢体损伤致:
1、二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
2、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完全丧失功能;
3、二肢以上完全丧失功能。
(八)、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68%以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四条工伤职工鉴定为九级伤残的,除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之外,享有以下待遇:
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
2、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按所在省、或直辖市、自治区规定。
所在单位没有参保的,均由所在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