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期间企业未缴纳社保,员工可要求补交并承担滞纳金。也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通过第三方机构调解,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若仲裁无果,则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职期间,如果企业未缴纳社保,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交在职期间的社保并承担滞纳金。同时,也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向第三方机构申请调解,还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如果仲裁不成功,劳动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