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应当在检察院不予逮捕后立即释放被拘留人,符合条件者可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检察院批准逮捕后,一般3个月内起诉到法院开庭审理,最长不超过12个月。侦查期限为2个月,案情复杂可延长至7个月。审查起诉时间为1个月,如案情不清,可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时间最长为1个月。
法律分析
一、检察院不予逮捕后公安如何处理
1、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检察院不逮捕的通知后立即释放;对于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检察院逮捕后多久起诉
1、检察院批准逮捕后一般会在3个月内起诉到法院开庭审理(侦查2个月,审查起诉1个月),案情复杂延长的话就有可能延长时间,但最多不应该超过12个月。
2、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的侦查期限一般为2个月,案情复杂的,经过批准可以延长最长7个月。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后,会把案件移交给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时间一般为一个月(即一个月内向法院起诉),但是检察院认为案情不清的,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时间为1个月,可以补充侦查两次
拓展延伸
公安不予逮捕后,检察院如何决定案件进展?
公安不予逮捕后,检察院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证据来决定案件的进展。首先,检察院可能会对案件进行进一步调查,收集更多的证据以支持是否起诉的决定。他们可能会派遣专门的调查人员,与相关证人进行面谈,收集相关文件和物证等。其次,检察院可能会对涉案人员进行监视、监控或暗访等特殊调查手段,以获取更多的证据。最后,检察院会根据调查结果和法律规定,决定是否起诉涉案人员,或者决定采取其他措施,如撤销案件、不予起诉等。总之,公安不予逮捕只是案件处理的一环,检察院将继续进行细致入微的调查和决策,以保证案件的公正和合法性。
结语
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检察院不逮捕的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需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执行情况。检察院批准逮捕后,一般在3个月内起诉到法院开庭审理,但复杂案件可能延长至最多12个月。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的侦查期限一般为2个月,复杂案件最长可延长至7个月。检察院审查起诉时间一般为一个月,如案情不清,可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时间为1个月,最多可进行两次补充侦查。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五节 逮 捕 第一百四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的法律文书制作逮捕证并立即执行。必要时,可以请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协助执行。执行逮捕后,应当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公安机关未能抓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应当将执行情况和未能抓获的原因通知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逃的,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撤销逮捕决定之前,公安机关应当组织力量继续执行。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十二节 侦查终结 第二百八十七条 侦查终结后,应当将全部案卷材料按照要求装订立卷。
向人民检察院移送案件时,只移送诉讼卷,侦查卷由公安机关存档备查。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九章 执行刑罚 第四节 对又犯新罪罪犯的处理 第三百一十六条 被剥夺政治权利、管制、宣告缓刑和假释的罪犯在执行期间又犯新罪的,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对留看守所执行刑罚的罪犯,因犯新罪被撤销假释的,应当根据侦查、审判需要,由犯罪地看守所或者原执行看守所收监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