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缴纳时间规定:纳税人将房产用于生产经营、新建房屋、委托施工、购置新建/存量房、出租/出借房产,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商品房,需根据不同情况从特定时间起缴纳房产税。
法律分析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拓展延伸
企业房产税法规的适用范围和税率如何确定?
企业房产税法规的适用范围和税率的确定是基于多个因素的综合考虑。首先,适用范围通常包括各类企业拥有的房产,如工厂、办公楼、商业用地等。其次,税率的确定涉及到地区政府的政策制定和经济发展情况。一般来说,税率会根据不同地区的市场价值、用途和地段等因素进行评估和调整。此外,税率的确定还考虑到企业的规模和盈利状况,以保证税负的合理性和公平性。综上所述,企业房产税法规的适用范围和税率的确定是一个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复杂过程,旨在确保税收制度的公正与有效。
结语
企业房产税法规的适用范围和税率的确定是基于多个因素的综合考虑。税法规定了不同情况下纳税人缴纳房产税的时间节点,包括房屋用途的变更、新建房屋、委托施工、购置新建或存量房、出租、出借等。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建造的商品房,也有相应的缴纳规定。税率的确定则考虑了地区政策、市场价值、用途和企业规模等因素。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保税收制度的公正与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