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沙非现场违章停车怎么处罚
如果驾驶人不在场,除了进行罚款贴罚单之外,如果停放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了,交警部门有权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长沙违章停车怎么处理
查询到机动车辆被道路交通监控系统记录有违法情形,请该机动车辆注册登记人确认并通知驾驶人尽快到长沙市指定地点接受处理。逾期不缴纳罚款的将会每天加收3%的滞纳金,长沙交警车管所将停办车辆的年审、换证等等一切业务,所有后果由车主承担。
在长沙市内一旦被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应该及时的去处理,按照通知单上说的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去交罚款,交了罚款就没事了。应该要3个工作日后(如果还没有上传到电脑,那就白跑了)到交警违章处理中心拉罚单。带:车辆行驶证、驾驶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 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予以警告、二百元以下罚款,交通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依据、处罚内容、时间、地点以及处罚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第一百零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