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尸检报告多久可以出来?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25 14:43:33
交通事故尸检报告多久可以出来?
法律分析。尸体检验应当自死亡之日起三日内进行委托,约定的检验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报上一级批准的,可以延长至六十日。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第五十一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导读法律分析。尸体检验应当自死亡之日起三日内进行委托,约定的检验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报上一级批准的,可以延长至六十日。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第五十一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法律分析:
尸体检验应当自死亡之日起三日内进行委托,约定的检验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报上一级批准的,可以延长至六十日。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九条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第五十一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交通事故尸检报告多久可以出来?
法律分析。尸体检验应当自死亡之日起三日内进行委托,约定的检验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报上一级批准的,可以延长至六十日。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第五十一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