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取得成品油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行为将面临停止经营、没收违法物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以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者将受到刑事追究。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同时,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的将受到相应处罚。
法律分析
一、未取得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如何处罚
汽油、柴油属于国家《危险化学品》目录载明的危险化学品,加油站属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行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以及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关于无证经营成品油的法律规定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包括仓储经营,下同)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
未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或者未依法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生产的,分别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违反本条例规定,化工企业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顿。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以及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行为将受到严厉处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将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并处以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和违法所得将被没收。对于构成犯罪的情况,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行为同样将受到处罚,包括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和违法所得,以及处以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19修正):第四章 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第六节 特 别 规 定 第五十五条 实施本法第十二条第四项所列事项的行政许可的,应当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依法进行检验、检测、检疫,行政机关根据检验、检测、检疫的结果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行政机关实施检验、检测、检疫,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日内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进行检验、检测、检疫。不需要对检验、检测、检疫结果作进一步技术分析即可认定设备、设施、产品、物品是否符合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的,行政机关应当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行政机关根据检验、检测、检疫结果,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书面说明不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2018修正):第三章 传染病监测 第十五条 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对入境、出境的人员实施传染病监测,并且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7修订):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未依照本法规定对标准进行编号或者备案,又未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改正的,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撤销相关标准编号或者公告废止未备案标准;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未依照本法规定对其制定的标准进行复审,又未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改正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