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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变更抚养关系纠纷应注意的事项?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25 12:3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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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变更抚养关系纠纷应注意的事项?

律师分析。注意事项:抚养关系的变更应由双方协商,如果离婚后夫妻双方无法就变更抚养关系达成协议,只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正确把握“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尽量收集符合变更抚养关系的证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五条 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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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律师分析。注意事项:抚养关系的变更应由双方协商,如果离婚后夫妻双方无法就变更抚养关系达成协议,只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正确把握“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尽量收集符合变更抚养关系的证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五条 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律师分析:

注意事项:抚养关系的变更应由双方协商,如果离婚后夫妻双方无法就变更抚养关系达成协议,只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正确把握“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尽量收集符合变更抚养关系的证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五条 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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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变更抚养关系纠纷应注意的事项?

律师分析。注意事项:抚养关系的变更应由双方协商,如果离婚后夫妻双方无法就变更抚养关系达成协议,只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正确把握“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尽量收集符合变更抚养关系的证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五条 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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