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的新农保参保人有一年没有缴纳保险费,可以暂停缴费,并在一年内申请补缴。参保人可以选择不同的缴费档次,包括个人缴纳部分和集体补助及政府补贴部分。缴费方式包括定期缴费、不定期缴费和一次性交清。
法律分析
如果定州的新农保参保人有一年没有缴纳保险费,他或她可以暂停缴费,并在一年内申请补缴。即使在补缴之后,参保人也不会影响其续缴后的累计缴费年限。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新农保的每年缴费标准,分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共计8个档次,总计缴满15年,农民可以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此外,除了个人缴纳部分之外,还包括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部分,集体补助部分不同地区差异较大,而政府补贴则为100元补贴30元,200元补贴35元,300元补贴40元,400元补贴45元,500元以上都是补贴50元。
二、缴费方式
定期缴费:收入比较稳定或是比较宽裕的农民可以优先选择,可按半年或一年缴费,缴费额也可按照收入的比例或是一定数额直接缴纳;
不定期缴费:收入不稳定的农户家庭优先选择,例如丰年多交,欠年少交,灾年缓交;
一次性交清:岁数偏大的农民可以选择,一次性付清后,直接享受国家养老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修正):第九章 农民权益保护 第七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过程中,不得侵犯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干涉农民自主安排的生产经营项目,不得强迫农民购买指定的生产资料或者按指定的渠道销售农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修正):第九章 农民权益保护 第七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生产、技术、信息、文化、保险等有偿服务,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迫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接受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修正):第九章 农民权益保护 第六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所属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集资。
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批准,任何机关或者单位不得在农村进行任何形式的达标、升级、验收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