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拆迁补偿标准根据房屋性质而定,合法建筑可获得经济赔偿和货币补偿,而违法建筑则不予补偿。在拆迁过程中,应实行公平公正的标准,主要的补偿有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和二者相结合的方法。不同地区对于小产权房的补偿标准也有所不同。如果购买了小产权房,遇到拆迁时无法获得补偿,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法律分析
一、若小产权房属于违法建筑,拆迁将不享有任何经济赔偿;反之,若小产权房为合法建筑,拆迁将会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一)小产权房系合法建筑:
如果小产权房的房子向本集体的成员出售并且取得了相关组织的批准和认可,合同是有效合同,拆迁的时候会获得补偿。
如果小产权房卖给了非本集体成员,买卖合同归于无效。在此情况下,拆迁安置补偿的利益,只能由所有权人即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享有,补偿会给当地的村委会或乡政府,不会直接给小产权房的购房者。
所以购房者要积极与拆迁人员和村委会或乡政府进行积极的沟通,保障自己的权益。
(二)小产权房系违法建筑:
小产权房是属于违法建筑。对于这种情况,参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2条第2款“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的规定。
二、小产权房拆迁怎么补偿
小产权房拆迁的补偿一方面应该根据市场价和区位差价,采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来机选总体的补偿范围,另一方面考虑土地出让金和相关房产税的情况,参考当地农民住宅拆迁的方法。
在拆迁的过程中实行公平公正的标准,主要的补偿有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和二者相结合的方法。
不同地区对于小产权房的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而且获得的补偿要比商品房要低很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三、买了小产权房,遇到拆迁该怎么办?
1、根据《土地法》的规定,对于发生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有效。因此,如果是出售给了本集体成员,并且取得了相关组织认可批准的,合同有效,拆迁时会给予补偿的;
2、如果小产权房卖给了非本集体成员,但购买者取得了集体组织相关单位批准人可的,这种合同也属于有效合同,拆迁时也会有补偿的。但是“取得本组织批准认可”是比较困难的。
上述两种情况下合同是有效的,但是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小产权房的交易合同是无效的,例如村民将小产权房向本集体以外的买方出售,属于违法行为,合同无效。买方应向卖方退还房屋,购买房屋的价款由卖方扣除相应价款后退还给买方;如果遇到拆迁,购房者无法获得补偿的,需要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小产权房是城市商品房价蹿升的产物,其本身不具有合法性,也是国家近年来严厉打击且禁止再建的对象,因此购买小产权房有诸多风险。大家在购买小产权房时,一定要慎重考虑再做决定。
拓展延伸
小产权房拆迁补偿标准一直以来都是备受关注的话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拆迁补偿的标准应根据拆迁房屋的面积、用途、区位等因素进行评估,并由当地政府制定。
然而,小产权房的特殊性质导致了其在拆迁补偿中面临着较大的困难。首先,小产权房的土地使用权性质不明确,很多开发商为了节省成本, often采取欺诈手段获取土地使用权,这使得拆迁补偿的依据变得模糊。其次,小产权房的房屋建设质量参差不齐,很多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和不符合建筑规范的情况,这给拆迁补偿的难度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针对这些问题,我国政府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了对小产权房拆迁补偿工作的监管,并加大对小产权房土地使用权登记和房屋安全问题的排查力度。同时,政府也在逐步完善拆迁补偿标准,提高拆迁补偿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然而,小产权房拆迁补偿标准的明确仍然需要时间和努力。政府应继续加大对小产权房拆迁补偿工作的关注和管理,努力解决小产权房拆迁补偿中存在的问题,保障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
结语
小产权房拆迁的补偿主要根据市场价和区位差价来确定,同时考虑土地出让金和相关房产税的情况。在拆迁的过程中要实行公平公正的标准,主要的补偿有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和二者相结合的方法。不同地区对于小产权房的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而且获得的补偿要比商品房要低很多。如果购买了小产权房,遇到拆迁时无法获得补偿,需要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因此,在购买小产权房时,一定要慎重考虑。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