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如下:养老保险为公司缴19%,个人缴8%;失业保险为公司缴0.8%,个人缴0.2%;工伤保险为公司缴0.2-1.9%,个人不缴;生育保险为公司缴0.8%,个人不缴;医疗保险为公司缴10%,个人缴2%。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为北京市2018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40%;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限为北京市2018年职工
法律分析
北京社保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9%,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8%,个人缴0.2%;
工伤保险:公司缴0.2-1.9%,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8%,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10%,个人缴2%。
二、北京企业职工社会保缴费基数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北京市2018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北京市2018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北京市2018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541.2元、失业保险费92.47元。
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924.8元、失业保险费55.49元。
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616.4元、失业保险费36.98元。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84.92元、失业保险费6.16元。
基本医疗保险
不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个人月缴费为377.58元;
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个人月缴费为53.94元。
拓展延伸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北京市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及基数政策》,北京市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各险种的具体数额如下:
1. 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8%,个人缴费比例为8%。
2. 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6%,个人缴费比例为2%。
3. 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个人缴费比例为0%。
4. 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5%,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5. 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以上比例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同时,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还发布了《北京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缴费金额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1.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5000元,缴费基数上限为120000元。
2. 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5000元,缴费基数上限为120000元。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内容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发生变化,因此具体缴费比例及基数应以最新发布的政策为准。
结语
北京社保缴费比例及基数如下:养老保险公司缴19%,个人缴8%;失业保险公司缴0.8%,个人缴0.2%;工伤保险公司缴0.2-1.9%,个人不缴;生育保险公司缴0.8%,个人不缴;医疗保险公司缴10%,个人缴2%。参加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上限为北京市2018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按照北京市2018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限按照北京市2018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限按照北京市2018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章 社会保险费征缴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章 社会保险费征缴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