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分包款哪些可以差额征税?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25 22:17:26
建筑分包款哪些可以差额征税?
律师解答。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规定,建筑业分包单位结算建筑分包款时,可以将其中的劳务、服务和不动产租赁等部分按照50%的比例计算进项税,并按照11%的比例缴纳增值税(最终实际税率为5.5%)。这意味着,在建筑分包款的支付过程中,如有涉及到劳务、服务和不动产租赁等部分,可以采用差额征税方式,避免重复缴纳税款。【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第十三条 对建筑业分包单位与建筑承包单位之间的结算差额,可按照50%的比例计入其应纳增值税的进项税中。
导读律师解答。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规定,建筑业分包单位结算建筑分包款时,可以将其中的劳务、服务和不动产租赁等部分按照50%的比例计算进项税,并按照11%的比例缴纳增值税(最终实际税率为5.5%)。这意味着,在建筑分包款的支付过程中,如有涉及到劳务、服务和不动产租赁等部分,可以采用差额征税方式,避免重复缴纳税款。【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第十三条 对建筑业分包单位与建筑承包单位之间的结算差额,可按照50%的比例计入其应纳增值税的进项税中。

律师解答: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规定,建筑业分包单位结算建筑分包款时,可以将其中的劳务、服务和不动产租赁等部分按照50%的比例计算进项税,并按照11%的比例缴纳增值税(最终实际税率为5.5%)。这意味着,在建筑分包款的支付过程中,如有涉及到劳务、服务和不动产租赁等部分,可以采用差额征税方式,避免重复缴纳税款。
【法律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第十三条 对建筑业分包单位与建筑承包单位之间的结算差额,可按照50%的比例计入其应纳增值税的进项税中。
建筑分包款哪些可以差额征税?
律师解答。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规定,建筑业分包单位结算建筑分包款时,可以将其中的劳务、服务和不动产租赁等部分按照50%的比例计算进项税,并按照11%的比例缴纳增值税(最终实际税率为5.5%)。这意味着,在建筑分包款的支付过程中,如有涉及到劳务、服务和不动产租赁等部分,可以采用差额征税方式,避免重复缴纳税款。【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第十三条 对建筑业分包单位与建筑承包单位之间的结算差额,可按照50%的比例计入其应纳增值税的进项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