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二审终审不服,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或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同时,当事人还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二审的审限为刑事案件两个月,民事案件三个月。再审是对二审结果不满意的救济途径。
法律分析
一、民事诉讼二审终审不服怎么办?
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申请再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零九条申请检察院建议或抗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二、二审的审限是怎么规定的
1、刑事二审案件审限为二个月。
2、民事案件审限为三个月。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二审审限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在当代的中国,我们国家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也就是意味着,如果一个民事案件经过了二审程序,就是最终的审理的结果,但是对于这种二审结果不满意的话,并不是意味着就没有一定的救济途径了,还是可以申请再审。
结语
经过二审的民事案件,如果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满意,仍然可以采取一定的救济措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9条和209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或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尤其是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再审申请不会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此外,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二审案件的审限分别为二个月和三个月。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理期限时,需经相关法院批准。总之,在中国的二审终审制度下,当事人仍有再审的救济途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三节 开庭审理 第一百四十八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五十八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对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二百三十八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一)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
(二)违反回避制度的;
(三)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四)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