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处罚无效。具体来说:
一是做出的处罚没有法定的依据;
二是处罚违反法定程序。
而处罚违反法定程序中又有两种情况被特定为行政处罚不成立。
一是没有告知给与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二是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当事人放弃权利除外。
一、行政处罚法的简易处罚措施
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1、违法事实确凿。就是说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表明有违法事实存在,且确实为当事人所为。2、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定依据。3、处罚较为轻微,即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对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严格遵循以下程序:(1)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人员身份(2)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根据(3)听取当时人的陈述和申诉(4)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写明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行为、行政处罚的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5)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
二、违建走法律程序是否公开
违建走法律程序公开。城管执法部门和乡镇政府应将违法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以公告方式依法向社会公开。在行政处罚作出决定前,应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听取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与法律依据,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举证、质证和申辩及意见。
三、行政处罚签字
需要签字。行政处罚依法要履行一定的法定程序。如决定处罚,《处罚决定书》是肯定要向被处罚人送达的。如果被处罚人拒绝签字,派出所可以依据法律关于留置送达的规定,由在场的办案人员和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签字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