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产权归父母所有,父母有权不将房屋给予子女。房屋所有权人享有处分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通过遗嘱处分个人财产。房屋产权纠纷的处理方式因关系不同而有所区别,公民间的产权纠纷应根据出资情况共同所有,兄弟姐妹间的产权纠纷应认定登记人代表兄弟姐妹共有产权。
法律分析
一、父母农村房屋产权有权不给子女吗
房屋所有人对自己房屋享有处分权利,所以父母有权不给子女农村的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的定义】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房屋产权纠纷怎么处理
因房屋产权而引发的纠纷发生频率非常高。这些纠纷,因其发生主体之间的关系不同,处理方式也不同。
1、公民间因产权登记引起的产权纠纷双方或多方出资或以合伙经营期间的资金共同购买的房屋,产权共同登记过户后,应由出资人共同所有。各自主张产权为个人但均提不出有力证据的,有予支持。
2、兄弟姐妹间的产权纠纷父母的遗留房产,由兄弟姐妹中一人以个名义领取了产权证,其他兄弟姐妹虽无异议,但一直在此房屋内共同居住、共同生活、因登记一方主张为已独有而发生纠纷的,应认定登记人是作为全部共有人的代表登记产权,产权应归兄弟姐妹共有。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父母作为房屋的所有人,在法律上享有对其房屋的处分权利,因此有权不将农村房屋赠与子女。而对于房屋产权纠纷的处理,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对于因产权登记引起的纠纷,如果双方或多方共同出资购买房屋并进行共同登记,各自主张产权为个人但无有力证据的情况下,有予支持。对于兄弟姐妹间的产权纠纷,如果一方以个人名义领取了产权证,但其他兄弟姐妹在该房屋内共同居住、共同生活且无异议的情况下,应认定登记人代表兄弟姐妹共有产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三节 其他规定 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