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满释放人员子女可参军,但未刑满释放、正在受刑事处罚、开除党籍或公职、案件未侦查完毕、子女包庇或报复父母罪行者不可参军。若父母罪行严重危害国家安全或有严重政治问题,与子女关系密切者亦不可参军。
法律分析
刑满释放人员的子女可以参军,但是若还没有刑满释放,而是正在被刑事处罚、已经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案件仍然处于侦查阶段,犯罪事实仍未查清,同时子女对父母的罪行有包庇或者报复的行为,不可以参军。除此之外,如果父母罪行严重危害了国家安全或者存在严重的政治性问题,而子女与其关系密切,也不能参军。
拓展延伸
刑满人员子女如何获得军队入伍资格
刑满人员子女在获得军队入伍资格方面有一些特殊的情况需要考虑。首先,他们需要确保父母的刑满期已经结束,且没有其他不良记录。其次,他们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包括父母的刑满证明和子女的身份证明。此外,他们还需要与当地征兵办联系,了解具体的入伍政策和程序。在申请过程中,刑满人员子女可以提供自己的优秀成绩和表现,以增加被录取的机会。最后,他们还可以寻求法律援助,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总之,刑满人员子女可以通过积极努力和合法途径,争取获得军队入伍资格。
结语
刑满人员子女如何获得军队入伍资格?通过确保父母刑满期已结束,无不良记录,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刑满人员子女可以与当地征兵办联系,了解入伍政策和程序。申请时可展示优秀成绩和表现,增加录取机会。同时,寻求法律援助保护自身权益,通过积极努力和合法途径,争取获得军队入伍资格。
法律依据
《征兵工作条例》第三条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22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的原则,可以征集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岁未满18岁的男女公民服现役。
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公民,免征。应征公民是维持家庭生活的唯一劳动力或者是正在全日制学校就学的学生,可以缓征。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征集。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或者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公民,不征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