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的坏处 法律问题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25 23:56:50
劳动能力鉴定的坏处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劳动能力的鉴定是对受 工伤 的劳动的伤残程度还有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进行的一种综合性评估,可能会对 劳动者 造成心理阴影,但同时这个劳动能力鉴定是工商的劳动者享受 工伤保险待遇 的前提和基础,才可以享受相应的补助金,所以不可以不申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导读法律分析。劳动能力的鉴定是对受 工伤 的劳动的伤残程度还有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进行的一种综合性评估,可能会对 劳动者 造成心理阴影,但同时这个劳动能力鉴定是工商的劳动者享受 工伤保险待遇 的前提和基础,才可以享受相应的补助金,所以不可以不申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法律分析:
劳动能力的鉴定是对受 工伤 的劳动的伤残程度还有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进行的一种综合性评估,可能会对 劳动者 造成心理阴影,但同时这个劳动能力鉴定是工商的劳动者享受 工伤保险待遇 的前提和基础,才可以享受相应的补助金,所以不可以不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的坏处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劳动能力的鉴定是对受 工伤 的劳动的伤残程度还有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进行的一种综合性评估,可能会对 劳动者 造成心理阴影,但同时这个劳动能力鉴定是工商的劳动者享受 工伤保险待遇 的前提和基础,才可以享受相应的补助金,所以不可以不申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