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婚前财产公证的生效条件以及办理流程。当事人需要准备好个人身份证明、财产所有权证明和双方草拟的协议书。双方需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格。公证员会对财产协议的内容进行审查,并告知当事人签订协议后的法律义务和后果。当事人需在笔录上签名确认。
法律分析
婚前财产的生效条件并非必须通过公证,但为了增强当事人的公信力,他们经常选择进行婚前财产公证或寻求婚前财产律师见证。
第一步: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下几种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薄,已婚的还要带上。(已婚也可补办)。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能证明财产属性的证明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第二步: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第三步: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第四步: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至此,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
结语
婚前财产公证是增强当事人公信力的有效方式,当事人应准备好相关材料并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在办理过程中,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问题,并配合完成公证谈话笔录。办理完成后,双方当事人应在笔录上签名确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六十六条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 留置权 第四百五十条 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