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企业必须按照一定顺序清偿债务,其中包括优先支付职工工资、社保费用和补偿金,其次是欠缴的社保和税款,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即使企业破产,也要确保发放工资给职工。
法律分析
结论:宣布破产工资仍然要发。解析:宣布破产工资仍然要发。企业需要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照职工工资、给职工的社保费用、补偿金;企业欠缴的其他社保和欠税;以及普通破产债权的顺序来清偿其各项欠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拓展延伸
破产程序下员工工资如何处理?
在破产程序下,员工工资的处理取决于具体的法律规定和破产程序的性质。通常情况下,员工工资在破产程序中被视为优先债权,应当优先支付。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可能会有一定的限制和要求。在某些情况下,破产程序可能会导致员工工资的减少或暂停支付,但通常会有政府或破产管理人提供的社会保障机制来保护员工的权益。因此,建议员工在破产程序中及时与雇主、破产管理人或劳动监察机构联系,了解自己的权益和相关的法律保护措施。最终的工资处理方式将取决于具体的破产程序和相关法律的规定。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破产企业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应按照一定的顺序清偿员工工资、社保费用和补偿金等欠债。在破产程序中,员工工资通常被视为优先债权,应优先支付。然而,具体的工资处理方式还需根据破产程序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建议员工及时与雇主、破产管理人或劳动监察机构联系,了解自身权益和相关法律保护措施。最终的工资处理方式将取决于具体的破产程序和相关法律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章 破产清算 第二节 变价和分配 第一百一十二条 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应当通过拍卖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破产企业可以全部或者部分变价出售。企业变价出售时,可以将其中的无形资产和其他财产单独变价出售。
按照国家规定不能拍卖或者限制转让的财产,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方式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章 债务人财产 第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修订):第十章 破产清算 第二节 变价和分配 第一百一十二条 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应当通过拍卖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破产企业可以全部或者部分变价出售。企业变价出售时,可以将其中的无形资产和其他财产单独变价出售。
按照国家规定不能拍卖或者限制转让的财产,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方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