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强制执行拿不到钱怎么办?被判强制执行时无钱可暂停执行,中止执行消失后恢复执行;拒不支付欠款可被法院扣留;涉及劳动报酬的争议可申请仲裁,申请书要求详细、字迹工整;执行案件管辖规定包括裁判文书由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管辖,仲裁裁决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分析
一、劳动仲裁强制执行拿不到钱怎么办
被判处强制执行时如果没有钱,将暂停强制执行的判决。中止执行消失后,将恢复强制执行。如果拒绝支付欠款时,法院是有权将当事人进行扣留的。司法拘留又称为是民事拘留,是当地的人民法院为了保障司法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严重阻碍了诉讼活动的人身自由采取的一种强制的措施,法院有权利决定司法拘留。
涉及劳动报酬的争议是可以申请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仲裁须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到劳动仲裁部门领取、填写、并提交申请书。申诉书要用钢笔填写,一式两份,要写明争议时间、事实和理由。并注明填写日期、本人通信地址,字迹工整、文字简练。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理由和时间。
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执行案件管辖的规定
执行申请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关于执行案件管辖主要有以下规定:
1、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由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管辖。
2、仲裁机构作出的国内仲裁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其级别管辖的规定参照各地法院受理诉讼案件的级别管辖的规定确定。
3、在国内仲裁过程中,您若申请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经仲裁机构提交人民法院的,由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或证据)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裁定并执行。
结语
在劳动仲裁强制执行中遇到无法收到款项的情况下,法院将暂停执行判决。一旦中止执行消失,将恢复强制执行。如果当事人拒绝支付欠款,法院有权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劳动报酬争议可以通过申请仲裁解决,申请书需在60日内提交给劳动仲裁部门。适用范围包括劳动关系确认、劳动合同订立、解除、工资报酬等方面的争议。对于执行案件管辖,申请执行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具体管辖地根据裁判文书或仲裁裁决的情况确定。对于财产保全的申请,基层人民法院将根据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进行裁定和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四条 【先予执行】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六十七条 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章 监察权限 第二十三条 监察机关调查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涉案单位和个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冻结的财产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查明后三日内解除冻结,予以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