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出资在学校设立的奖学金。外设奖学金与任何奖学金荣誉兼得,奖金不兼得,奖金按最高一项发放。已经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再参评外设奖学金。外设奖学金具体评定标准、奖励名额和奖励金额根据设奖要求而定,由学校统一下达。申请者必须获得1项及以上个人荣誉称号。
获得各类奖学金的基本条件是: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
二、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评奖期内未受到纪律处分;
三、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勤奋,学习成绩优良;
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优秀学生奖学金条件
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分一等、二等和三等三个等级,具体评审条件分别为:
一、一等奖学金:学年内获优秀学生标兵称号的;
二、二等奖学金:学年内获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综合测评成绩列班级前1/5)称号;
三、三等奖学金:学年内获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综合测评成绩列班级前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