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执行死刑时检察院应该怎么办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26 13:02:06
重新执行死刑时检察院应该怎么办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重新执行死刑时,检察院应当核实有无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临场监督执行死刑工作规则(试行)》》第十二条。停止执行死刑的原因消失后,人民法院决定对罪犯重新执行死刑时,人民检察院应当核实有无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
导读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重新执行死刑时,检察院应当核实有无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临场监督执行死刑工作规则(试行)》》第十二条。停止执行死刑的原因消失后,人民法院决定对罪犯重新执行死刑时,人民检察院应当核实有无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

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规定,重新执行死刑时,检察院应当核实有无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临场监督执行死刑工作规则(试行)》》第十二条
停止执行死刑的原因消失后,人民法院决定对罪犯重新执行死刑时,人民检察院应当核实有无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
重新执行死刑时检察院应该怎么办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重新执行死刑时,检察院应当核实有无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临场监督执行死刑工作规则(试行)》》第十二条。停止执行死刑的原因消失后,人民法院决定对罪犯重新执行死刑时,人民检察院应当核实有无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