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住21斋的教职工需为南开大学事业编制,且本人和配偶未享受过任何形式的福利住房并未在天津市自购房(公产房、企业产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商品房等)的无房(或购期房且未交房)在岗教职工,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改造前住21斋,家在天津市内六区以外的单身教职工;
2、改造前住21斋,爱人在外地工作的已婚教职工;
3、改造前未住21斋,家在天津市内六区以外的单身教职工;
4、今年新入职、家在天津市内六区以外的单身教职工;
5、今年新入职,爱人在外地工作的已婚教职工。
资格审批
学校成立由分管副校长任组长,成员包括房产管理处、人事处、财务处、教代会、纪委等部门的青年教工周转住房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周转房工作小组”),负责21斋的入住资格审批工作。
名单公示
经周转房工作小组审批通过的入住条件的人员名单,将于7月12日-15日在学校有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可办理入住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