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欺诈投诉部门及赔偿标准:价格欺诈可向物价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根据《价格法》,经营者利用虚假价格手段欺骗消费者,可处罚款及没收违法所得。常见欺诈形式包括虚假标价、两套价格、模糊标价等。对于欺诈行为,经营者应按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金额为购买价或服务费的三倍,不足五百元则为五百元。消费者可通过投诉举报解决价格欺诈问题,相关部门将进行行政处罚。
法律分析
一、应向什么部门投诉价格欺诈?
价格欺诈可以到物价部门投诉,也可以到消费者协会投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常见的价格欺诈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根据国家计委在各地在禁止价格欺诈市场检查发现的价格欺诈行为,主要有以下10种表现形式:
1、虚假标价
2、两套价格:如某酒店采用两套标价簿欺诈消费者。
3、模糊标价
4、虚夸标价
5、虚假折价
6、模糊赠售
7、隐蔽价格附加条件
8、虚构原价
9、不履行价格承诺
10、质量与价格、数量与价格不符
三、价格欺诈的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目前如果存在着价格欺诈这样的一种情况是严重的侵犯消费者合法利益的行为,所以在这种状况之下的话,可以通过投诉举报或者是通过其他方式来进行处理。这是有非常确切的一种规定的,相关的行政部门也需要进行行政处罚。
结语
价格欺诈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规定,消费者可以向物价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根据法律规定,经营者利用虚假或误导性的价格手段欺骗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进行交易的,将面临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处罚。此外,消费者还有权要求增加赔偿损失,赔偿金额为购买商品价款或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消费者应积极维护自身权益,相关行政部门也应加强监管,确保价格公正合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三章 经营者的义务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三章 经营者的义务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四章 电子商务争议解决 第五十八条 国家鼓励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建立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商品、服务质量担保机制。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经营者协议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的,双方应当就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的提取数额、管理、使用和退还办法等作出明确约定。
消费者要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以及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赔偿后向平台内经营者的追偿,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