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延长开庭时间,无需通知。推迟开庭,一般应在原定开庭日前通知当事人及诉讼参加人;确定另开庭时间后,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案件,还需要在开庭三日前向社会发布开庭公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